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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6月1日電 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建立食品召回制度、統一食品國家安全標準、取消食品“免檢制度”、 確立民事賠償優先原則、權益受損消費者可要求十倍賠償……,今日起,中國開始正式實施《食品安全法》,這部已出臺四個月的法律將為系統有序地解決當前食品安全問題提供法律制度保障,開啟中國食品安全監管的一個新階段。
《食品安全法》經過四審、橫跨三年、歷時一年多,今年二月二十八日獲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今日起取代《食品衛生法》開始實施,從“衛生”到“安全”,兩個字的改變,表明從中國食品安全監管觀念到監管模式的轉變。
新法一些亮點引人關注:
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
統一食品國家安全標準
建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制度
取消食品“免檢制度”
對“問題食品”實行召回制度
民事賠償優先
“問題食品”代言者承擔連帶責任
保健食品宣傳不得涉及治療功能
規范食品添加劑使用